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子女在幼升小、小升初时,可以按照北京市户籍对待,入学方式与北京市户籍相同,不需要提供“四证”。
没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非京籍家庭子女入学时,需要提供“四证”,即父母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同时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本人名下没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可在京办理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可以给随迁子女在北京缴医保,享受北京医保待遇。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原则上应在海淀区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1年。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成长型科技类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基本条件:一般应在申请单位工作满1年(12个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月应税收入一般应达到本市全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且每个月应达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上;(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工作的为1.2倍,其他除第4、5条件以外的为1.5倍)。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申报条件5)8倍
申请单位登陆北京国际人才网,点击业务办理登录栏目的单位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手册要求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在电子附件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②单位资质证书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若无,单位完善/修改基础信息时请将单位分类选择“其他”)③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为2024.1-2024.12)或加盖税务部门专用章的《涉税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财务章注明“经核真实有效、经办人签字”)④经办人身份证;⑤单位诚信声明(法人手写签字),模板下载地址:北京国际人才网首页——业务办理指南——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海淀区——附件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诚信声明;完成注册后在可办业务列表中选择申请工作居住证办理权限,申请的工作居住证类型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亚星游戏网址、所属主管部门为:海淀区人力社保局。
申请人需在北京通app完成注册后,登陆北京国际人才网,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的申请人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及操作手册要求注册、完善基础信息、教育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证件照片等信息并在电子附件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PDF彩色扫描件(同办理业务材料)。
东城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简称《工作居住证》) 采取“计划申报、总量控制”原则。在核实申请人符合办理条件时,用人单位在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区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办理通知申报下一年度办理需求。区人力社保局依据全市禁止和限制目录、支持和鼓励发展产业目录等“负面”和“正面”清单要求,综合考量申请单位产业类型、发展前景、依法经营、纳税贡献、人员规模、社保缴纳等情况,结合各申请单位办证需求情况,在市人才工作局下达的年度指标总量范围内分配申请单位办证数量,年度指标分配结果将于次年反馈各取得指标的用人单位。未取得指标的用人单位,无法新。
3.在东城区缴纳税费,单位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类单位近一年在东城区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非企业类单位但具有营利性质的其他类型单位参照执行;
符合办理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为其聘用6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且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倍的人员;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且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倍的人员;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 突出且近3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按照上述 1、2 条申报的人员,在本市一段时期(新办为申报时近6个月)的月平均应税收入还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聘任的人员为1.5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和社会团体等聘用的人员为 1.2 倍。
1.申请单位具备《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标(指标申请请咨询西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邮箱:/strong>
);
按下述第(1)、(2)项办理,请参照本办理规范,按第(3)至第(8)项办理,请咨询西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线)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 原则 上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近一年应税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 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1.5 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原则 上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近一年应税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 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1.5 倍;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 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 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企业注册在城六区的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 4 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 3 倍);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 务所亚星游戏下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 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企业注册在城六区的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的为 8 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 6 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 1 项发明专利授权或 3 项 其他专利授权或 3 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 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 500 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 1000 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 500 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 持股比例不低于 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 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 20 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1.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 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
下选择进入“个人入口”,使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个人实名认证信息登录:(1)首次登录须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点击“工作居住证”模块填写“单位关联代码”,单位审 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在“附件管理”模块中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对应附件 名称中,如无对应附件名称,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并提交至单 位审核。
下选择进入“单位入口”,使用“北京市统一身 份认证平台”单位认证信息登录,在“员工列表”中按要求为办理人 上传劳动合同,并对其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线提 交办理申请。
2.个人诚信声明(个人诚信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 由单位法人签字、申请人签字,落款日期在 90 个自然日内,且晚于其 他所有申报材料落款日期);
3.申请人近 12 个月的应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登录“自然人税 收管理系统”,在代扣代缴项目栏的查询统计功能中点击个人扣缴明 细查询,查询最近 12 个月的个人信息后截图上传;)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截图示例,所有截图页均须完整显示 图示红框内容:姓名、证件号码、税款所属期、收入、左下角单位全 称) 例:2022 年 6 月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的应税收入证明所属期为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或 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5 月(如跨月提 交,须更新应税收入材料至最新月份)。
4.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用途须为居住,不可为商业、办 公、教育等非居住用途,以下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2)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 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房屋竣工日期须在申报日期之前);
(3)借住亲友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亲友双方签署的房屋 借住声明(附件 3 房屋借住声明,声明有效期为填写之日起 90 个 自然日)和房主及借住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房屋竣工日期须在申报日期之前),以 及尚有 6 个月以上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需注明房屋详细 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 期限);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须 为农业户口)和本人页的原件,以及尚有 6 个月以上租赁期限的房屋 租赁合同或协议(需注明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5)住本单位提供房屋的:①本单位自有住房的,提供本单位 的房屋产权证明、本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非本单位自有住房的,提供单位签署的租赁合同原件、所租赁房屋 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本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5.按学士(含)以上学位申报的,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 书原件(并在国内教育信息栏目下方将“是否持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条目”选择“否”):
(1)2008 年 9 月之前学位另需提供纸质版学位认证,学位认证 网 站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学 信 网 )
(2)在国(境)外学位认证系统中无法在线查询的国(境)外 学位认证书,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
6.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申报的,提供 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职 称评审相关材料原件(持有《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中认可 的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须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境外 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流程要求提供核验结果);